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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8月1日后无税返,招商引资拼什么?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25 08:31 标签: 招商引资 高质量发展

   再过几天,各地政府即将迎来招商引资大考。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28号)后,国务院2024年6月发布的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未来地方招商淘汰和比拼大赛,正式拉开新的序幕。那么之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应该怎么办?


税收返还将叫停!


税收返还政策目前虽无直接明确规定废除,但是从24年国家审计署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来看,税收返还已有叫停趋势。


1月11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部署了2024年审计工作六大重点,其中第二条“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展审计。着眼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企国资、外贸外资等关键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3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六)规范收入分享方式。税收收入应在省以下各级政府间进行明确划分,对主体税种实行按比例分享,结合各税种税基分布、收入规模、区域间均衡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税种分享比例。对非税收入可采取总额分成、分类分成、增量分成等分享方式,逐步加以规范。省内同一税费收入在省与市、省与省直管县、市与所辖区、市与所辖县之间的归属和分享比例原则上应逐步统一。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确需支持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逐步规范设区的市与所辖区之间的收入关系。结合税源实际合理编制各级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格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虚收空转、收“过头税费”、乱收费,不得违规对税费收入指标进行考核排名。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


一些税收返还追回的案例:


(1)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376.SH,以下简称“博迁新材”)发布的《关于退回政府补助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退回奖励通知书》,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公司应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上述两笔奖励资金汇入其指定账户。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040万元。


(2)当事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的告知书

李某某:你的身份证号码为:***。

经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登记成立,2022年11月10日登记注销,你是该公司股东,登记股利比例为50%。

该公司于2022年3月0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两次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取了11,943,000元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


未来招商,地方政府拼什么?


“招商还是要懂商。招商为什么会内卷严重?还是在于太同质化和简单粗暴了。《条例》生效后,各地政府必须要思考,招商如何与众不同?招商本身如何做到“专精特新”?” “从“给”税收补贴转变为“陪”企业成长,打造产业链、基金投资、专业服务生态等,会是接下来招商可预见的大势所趋。”


未来如何招商、稳商、强商?不拼土地税收和奖补政策,地方招商还能拼什么?


(1)突出园区载体做产业聚集,摒弃短期非“税”不可


盘点当地园区及产业链数据,分析本地竞争力、产业基础及战略规划,培育符合区域特征的重点产业及潜力产业群,围绕该产业打造产品、品牌、技术、人才、产业链配套的生态环境。重点在于落实到具体园区,发挥园区的载体作用,培育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打造龙头企业,发挥“以企引企”、“以企助企”的辐射和提升作用,摒弃短期非“税”不可,重在企业扶持后业绩和税收的增长性。


(2)强化科创扶持长效机制,注重技术创新新增长


建议地方政府将一些务虚的形象工程和内卷的财政补贴转变为实实在在的科创扶持持续投入,具体执行不以单纯的税收贡献为主要内控标准,多出台对企业人才引进、发明专利、科研成果、进口替代、股权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细化、量化政策扶持,可以考核阶段增长性等,同时形成科创氛围,多举办新质生产力提升相关的科创大比拼、大赛,引导产业链企业的技术合作及并购重组等。


(3)“基金+基地+产业”模式打造,形成集群效应


可以预见的是,8月1日国令783号施行后,“资本赋能招商”将成为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热门模式。荣启投资在和浙江兰溪政府、福建福鼎、上海宝山等地近年来就有很多合作招商孵化企业成功案例,其核心内涵就是以培育或吸引一家龙头企业或潜力龙头企业,通过投资和并购重组强化该企业对产业链虹吸效应,并进而以股权投资模式等打造出“基金+基地+产业”长效化的招商及孵化模式。特别是在目前严监管下上市公司整体估值下降,地方招商如通过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装入地方优质资产也是可行路径。但这里面的关键点不能是单纯的“基金思维”,不是看单个基金资金量有多大,而取决于是否能够以“投行思维”持续裂变为市场化造血和专业陪跑?是否能够借助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投融资机构做到产业资本扶持的持续、精准、放大,否则只依赖单纯的政府资金投入,极容易反过来成为地方政府的压力和负担,对一些不发达地区更是难以推行。未来十来年,哪个地方政府能把这个模式整明白,哪个地方政府就一定能曲径通幽,越走越顺。


(4)强化“陪跑”服务,借力专业陪伴


建议地方政府改变现有招商人员和落地园区人员隔断状态,应整合打造统一团队,前后工作能提前衔接,不能“只见媒人不见爱人”;同时建议优化现有招商队伍,招聘具有产业知识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招商人员、提高常态化政务专业服务效率,强化24H专业“陪跑”服务。政府不能只当“跑腿”的店小二,还要做让企业“安心、动心、开心”的好伙伴,要能借助第三方产学研、财法税、投融资等专业服务机构或企业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实现跨区域、落地化、贴近化、持续化专业服务以及帮企业实现顶层架构设计及资本价值目标的实现,提升企业家做大做强做精的经营激情和内生动力。


(5)打造线上品牌,招商可追溯


当然,还有不可忽略的是琢磨招商模式。招商会、宣讲会等不能流于形式,大赛招商、资本招商等创新型手段必须要有,更重要的是“线上+线下”要结合,线上须有个性化内涵、线下要能做到事后可“追溯”。 “云招商”直播很多地方政府园区可以去尝试,不讲空洞话语,要去专业挖掘地方产业园区的内涵和园区管理人的价值观,“一句话要让客户记得你”,利用现有移动端互联网热度,去打造灵魂碰撞的融媒体生态体系,和重点产业形象的内容矩阵和IP。


未来招商新模式:如何通过平台按税收向企业支付


(1) 支付范围限于营商环境建设


简单的说,对于产业投资人招商支持政策的支付范围,限于投资项目所需要的通用设施和事项。


例如,标准化厂房及其土地,水电气热路等红线内小配套设施,通用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投资论证和行政审批所需要的第三方费用。


(2) 合理设定招商政策计算参数


不能针对税收留成进行挂钩,但是政策并不禁止对GDP、固定资产、就业人数、拉动上下游企业GDP等等指标进行挂钩。


(3) 不要挂钩税收但要设置封顶


好理解,不要跟税收留成挂钩;但是要有规定:不能超出税收留成一定比例兑现招商引资政策,超出了就是额外新增财政支出责任,超出了就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滥用职权,犯罪入狱,一顿一个窝窝头,带眼的。


(4) 平台勇担风险才是转型正道


城投平台公司的第一个30年,我们把它称为“捡钱阶段”。在招商引资的历程中,招商也长期属于包赚不赔而且四两千钧的业务。


比如我们考察华夏幸福的产业园区业务,可以发现,投资几十亿的大型产业园区开发项目,每年的招商费用大不了几千万,简直就跟没有一样(华夏幸福的失败案例有其他的原因,无论如何肯定不是招商引资投入不足的原因)。


在这个阶段,城投公司主要是投资与土地一级开发,大概率就是赚钱。我们把它比作采掘业,通俗的说就是“家里有矿”。


在城投公司即将进入的下一个阶段中,土地仍然是城投公司获取盈利的唯一主要手段,同时应当增加招商引资的职能。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投资土地一级开发还是招商引资,都已经进入了投资不一定能够盈利的时期。这种对于营商环境的投资,开始有了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