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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五五”规划,对加快打造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惠新篇章,推动德惠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我市振兴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指标、重大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打造具有德惠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和高品质生活体系,努力走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推动德惠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德惠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以市发展规划即《德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市级和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层面部署安排,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对象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规划《纲要》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战略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纲要》和上位规划的部署要求,提出·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 市“十五五”规划《纲要》
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是纲领性、战略性、综合性文件,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规划《纲要》在理念、方向、战略等方面与国家、省、长春市级规划《纲要》协调一致。规划《纲要》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市发改局牵头承担,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专项规划
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以市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区域规划
市级区域规划主要以市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等为对象,以贯彻实施全市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重点,指导特定区域协调协同发展。区域规划包括“一区三园”发展规划,由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编制。
(四)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五五”规划。既要贯彻落实市级规划涉及本地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又要突出属地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
三、阶段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长春市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框架编制、草案制定和报批等阶段。
(一)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阶段安排
1.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6月-2024年底)
市发改局组织各有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吉林省、长春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一步明确我市在新发展阶段的战略重点、功能定位和目标路径,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德惠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
2.规划《纲要》框架编制阶段(2025年初-市委规划《建议》出台前)
市发改局统筹组织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就“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等,开展必要性、可行性、效果分析论证,起草形成德惠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框架》。
3.规划《纲要》草案制定和报批阶段(市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6年上半年)
市发改局根据市委规划《建议》精神,编制形成德惠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与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报请市政协协商,依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讨论,于2025年12月提交市人大会议审议。规划《纲要》经人大批准后公布和实施,并报送省、市发改委备案。
(二)市“十五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阶段安排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照市“十五五”发展规划阶段安排开展工作,原则上每个阶段提前一个月完成,以便将其内容纳入全市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力争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同年出台,有省、市级上位规划的,须在上位规划颁布后2个月内出台。
1.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6月-2024年底)
相关部门和单位以推动全面振兴率先突破为方向,聚焦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并组织开展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于8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局;研究提出本领域“十五五”时期的基本发展思路,于9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局衔接。
2.规划目录清单制定和规划编制阶段(2025年初-市委规划《建议》出台前)
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拟编制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目录上报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按照精简数量、避免重复原则,统筹拟订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步研究起草本领域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3.规划衔接、审批和发布阶段(市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6年底)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草案》于2025年9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局进行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印发公布后,应及时报送市发改局备案。
(三)乡镇(街道)、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阶段安排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参照全市编制进度安排,将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于2024年8月底前、基本思路于2024年9月底前,规划框架于2025年9月底前,规划草案于2025年10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局衔接。规划《纲要草案》按照比市级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安排,提交本级人大会议审查批准,并报送市发改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专班领导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专班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十五五”规划编制作为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选配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解决。
(二)强化前期研究
深入开展调研,扎实做好基础情况梳理、数据汇总分析和横向纵向对比研究,确保规划目标科学、任务合理。联合高等院校、咨询公司等外部专业智库,聚焦更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聚焦关乎德惠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引领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着力形成一批实用管用的研究成果,务实提出新思路新举措。
(三)规范编制程序
坚持“标准模板化”,按照省里制定的编制规范要求,履行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报批印发等工作程序,推动规划编制标准化水平和质量提升。坚持“开门编规划”,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吸收到“十五五”规划中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体现方法创新
在传承以往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指标测算、意见收集等工作精细度,强化数据化支撑,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创新规划表达方式,增加可视化元素,提高亲和力、参与度,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