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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各地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浙江近日发布了一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旨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这一实施意见强调了打造卓越质量产业平台、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动能等重要措施。此外,文件还强调要将质量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之中。编者看来,这份文件预示着浙江省在追求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提高产业链条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加强质量监管和市场竞争,以及强化领导干部对质量工作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将持续发力的决心,十分值得各地政府及领导干部借鉴学习。
01
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打造质量卓越产业集群。围绕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聚焦打造“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推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建设产业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营造产业集群质量发展良好生态。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产业链为纽带,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精准对接和资源要素集聚,推进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推进“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依托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群岛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新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放大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势。
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展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攻坚行动,改进关键质量性能指标。推进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设计、生产、管理、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智能化生产和精益化管理水平。支持通用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新兴领域软件工程化开发,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知识显性化、模型化和标准化,提升软件产品的易用性、兼容性和可靠性。加强产业亟需的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
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动能。加强数字经济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成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深化农业、工业、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与质量标准联动提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做优做强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拓宽数字化、柔性化、集成化、共享化融合路径,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02
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打造“浙江制造”质量新优势。实施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登工程,构建覆盖重点产品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推进重点消费品、重要工业品、重大技术装备质量迈向高端。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标准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企业更好适应个性化、 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创新生产模式和产业组织方式,开发高质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产品,推动消费品质量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同线同标同质”行动,推动优质产品消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扩大优质产品供给。聚焦提升高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加强技术 研发和质量攻关,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促进品质升级。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铸就“浙江工程”卓越品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升级工程,全面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全过程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机制。加快传统建材升级换代,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进装配式建筑构件部件标准化,推动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质量提升。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积极推行智能建造。构建现代工程建造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设计源头管理,加大前瞻性建造技术研究和研发投入,完善工程设计审查论证机制。大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加快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实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行动,打造“浙江建造”精品样板。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浙江服务”高质量供给。实施服务品质提升工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发展和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精细化提升。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争创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优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服务质量满意度结果。实施服务品质升级计划,在软件和信息、科技、现代物流、创意设计、检验检测等领域开展质量标杆企业建设行动。
03
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竞争力
强化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引导企业建立创新突破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和研发平台建设,推进质量设计、试验验证以及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产业创新联盟,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打造“领军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生态圈。引导企业持续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机制,促进原创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高水平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转化,打造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推进高端智能装备升级换代,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标准创新、品牌建设,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强化以质取胜的发展战略,将质量管理运用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全流程,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 行动。引导企业加快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质量管控体系,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成熟度。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充分发挥“链主型”企业的带动作用,将质量管理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
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企业开展以诚信为基础、以质量为内涵的品牌建设活动,提高品牌管理运营能力。深入实施“千争创万导入”等质量管理活动,梯次培育产业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等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打造“百年老店”。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集中财力支持“品字标”品牌建设,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培育打造一批“浙江制造”“浙江农产”“浙江服务”精品。推动区域内企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加快标准协调、创新协同、业务协作,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建立品牌价值测算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营造品牌优质发展的良好环境。
04
建设高能级质量基础设施
增强质量技术支撑能力
健全质量基础设施发展体制机制。突出质量基础设施战略资源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与监督服务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分级分类管理。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合理布局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系统完备、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协同推进技术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加强能力验证比对技术监管,强化重点领域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监督检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与综合评价,提升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提升质量基础设施能级水平。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提升质量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培育、扶持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技术机构成为行业品牌。完善省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计量标准改造升级,拓展测量范围,提高准确度等级,提升智能化水平。制定高质量高效益的“浙江标准”,完善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检验检测数字化服务平台,增强检验检测数字化服务供给。完善“标准+ 认证”为手段的“品字标”品牌建设制度体系,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新型服务认证。优化质量基础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不同市场主体供需要素流通。
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赋能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化“标准化+”行动,体系化推进标志性产业链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搭建国际化商品二维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构建协同服务网络,深化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打造一批标准化、数字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为促进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质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推动省市县三级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要素跨层级跨区域融通协同。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红绿灯”。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国际交流与衔接,优化合格评定对外贸易采信机制,助力内外贸一体化和统一大市场建设。
05
完善高质量发展体系
完善质量政策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质量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按有关规定实施质量奖励。完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研制质量竞争力指数、品牌发展指数和区域质量指数,系统开展质量统计监测。加快完善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体系,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实施质量披露制度,及时公示质量领域抽检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多报合一”。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推进质量标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质量和标准化学院、高端智库。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
创新质量数字治理。以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为契机,全面迭代“浙江质量在线”等数字化质量 治理应用系统,用数据链串起监管链、风险链、责任链。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建立健全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质量安全追溯、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闭环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机制,根据信用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风险主体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频次。探索开展质量安全“沙盒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试点。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加大假冒伪劣打击力度。
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推动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赋权质量管理职能,共同参与质量治理。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大力推进“技能浙江”行动。建立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制度,加快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开展商品质量安全评价、比较试验、消费评议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加强社会质量监督。完善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定期举办全省质量大会,传播质量文化,提升质量意识。
强化质量国际合作。深入开展质量领域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国际化质量合作,支持我省质量领域专家到国际组织交流任职、国外质量领域专家申报“鲲鹏行动”计划。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等,建设计量技术转移平台和标准信息平台,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依托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等平台,支持具有国际化优势的专业机构和企业组建国际标准联盟,开展贸易质量争端预警和协调机制研究,制订国际标准、认证规则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规则。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争取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等,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服务能力。建立跨区域消费争议处理与执法监管合作机制,开展质量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双多边合作。
06
将质量考评纳入政绩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省委对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对质量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努力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好本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任务与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制定落实年度推进举措,加强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
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质量强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强化质量建设的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一把手对质量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强化质量建设的行业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在承担推动主管行业发展职责的同时,对行业质量提升、质量安全负责,对行业内出现系统性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考核评价。加强质量督查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优化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质量工作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质量强省建设评价体系,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配合国家做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适时发布质量强省建设年度评估报告,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对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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