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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重磅调研报告:如何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发布时间:2025-03-19 14:26 标签: 研发中心


关于“聚焦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支持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调研报告

湖南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是湖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部署。省政协将“聚焦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 全力支持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作为2024年重点调研协商课题,3月至9月,由省政协领导带队,深入长、株、潭等地的园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实地调研,分别召开了院士专家、科创型企业座谈会,并赴外省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和成效
(一)产业蓝图谋划明晰,为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明确了发力方向
省委、省政府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摆在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位置,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方案,明确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成效显著。2023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4.6%、5.1%、8.9%。长沙市明确了“4433”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打造工程机械、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3个千亿产业集群,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4.8%、6.8%、8.3%。
(二)产业能级明显提升,为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提供了强劲动力
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巩固提升。多措并举促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集群获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速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在人工智能等产业方面取得了一定产业优势。长沙先后获评智能制造二十强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百强城市(第6位),26个制造业单项冠军居中部首位。
(三)研发平台集聚加速,为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
以“4+4科创工程”等一批科技创新标志性工程为抓手,着力强化高能级平台建设。“1+2”国家实验室培育体系建设加快,“四大实验室”进入实体化运行新阶段。2023年,湖南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位居全国第5;牵头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总数增至11家,实现了总数和全国占比“双提升”。长沙市出台了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和20条“若干政策”,自去年8月至今年8月,累计新增研发机构866家,其中落地企业研发中心169家,完成投资44.1亿元。目前长沙市拥有各类创新平台达3167家,其中国家级平台达142家。
(四)人才梯队建设有力,为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强化了智力支撑
健全全周期人才梯队支持机制,明确可将科技人才项目经费的20%对个人生活进行补助。大力实施“芙蓉计划”、“三尖”创新人才工程,2024年已支持长沙入选省级层面各类人才计划367项、占全省74.6%。长沙市出台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十条”、国际人才“十二条”,设立20亿元的人才支持基金。2023年,全市中高端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第三。自去年8月相关政策出台以来,长沙市集聚人才近6000人,在长外国专家增长14%。
(五)成果转化步伐加快,为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激发了发展活力
出台了《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在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明显加速。全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2023年达35.65亿元,是2020年的2.53倍;今年1-8月达25.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93%。长沙市成立了首期3亿元、总规模50亿元的成果转化母基金,2023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206亿元,同比增长46.5%,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二、问题和困难
(一)产业科技含量亟需提升
全省制造业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均存在短板,核心竞争力受到制约。工程机械部分核心零部件主要依赖进口,国产新一代半导体、关键软件、高性能芯片、智能传感等领域技术偏弱。智能制造自主化程度不高,全省国产操作系统应用率仅30%左右,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基础软件基本使用国外产品。省属国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不够,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产业中,省属国企营收全省占比均不足1%。
(二)平台总体实力有待加强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尚未“破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长沙布点很少。工程机械、新能源、新材料、有色金属、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也缺乏国家级创新平台。标志性研发平台项目偏少,全省已落地企业研发中心中,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仅7个。高能级研发平台多建设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牵头建设较少。
(三)研发投入力度相对不足
“四大实验室”经费短缺,多元化投入机制尚在探索。2023年长沙市财政科技投入占比为5.17%,较武汉、合肥、太原、郑州均有差距。部分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如长沙全市医药企业平均研发投入仅3%。一些国有企业受考核体系影响,持续研发投入压力较大。金融企业服务研发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强化,产业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较为欠缺。
(四)人才制约因素依然存在
在全球高端人才“争夺战”中,我省处于弱势,在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省内企业缺乏薪资竞争力,高校人才流失情况较为普遍,引导大学生本地创新创业的措施力度还不足。很多企业缺少工程转化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高精尖产品只能借助外界力量共同开发。
(五)成果转化渠道不够通畅
产学研专项资金多以事后资助方式发放,而前期研发和中试阶段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削弱了企业积极性。中试平台投入大、收益低,企业投资意愿不足。加之支持力度、部门效率等方面的差距,很多优秀科技成果流向省外转化。
三、相关建议
(一)实现集聚效应,构建“研发在长沙、生产在全省”的产业格局
统一思想认识。
要在全省上下形成一种共识,即:通过打造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将长沙建设成创新资源流入的“蓄水池”、研发人才汇聚的“引力场”、产业体系升级的“发动机”。为此,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项文件和配套措施,提升统筹协调规格,督促指导省直单位从各个层面积极参与和配合;鼓励各市州从大局、从长远着眼,支持长沙建设全球研发城市,利用长沙招人才、招资金、招项目、招科研成果,形成“人心齐、研发聚、产业兴”的进取之势。
优化发展格局。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长沙与各市州之间的研发合作,开展“双向飞地”建设,即长沙可在市州建设生产型“飞地园区”,市州也可以在长沙建设研发型“飞地园区”,相关GDP统计和税收征收等实行共享。积极争取建设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化长株潭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
推动研发机构培育发展。对各类研发中心落户长沙,给予土地、财政、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尽快落实相关创新平台扩能升级建设项目的配套政策。充分考虑研发中心型项目前期投入大、短期收益低的特点,建立强应用、重转化的“研发友好型”绩效指标体系,在绩效考核方面不简单以GDP和亩均收益论英雄。
争取高能级资源集聚。全力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在长沙布局若干产业带动力强的研发中心和大科学装置。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工程机械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未来产业先导区等重大战略平台布局湖南,加快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湖南研究院实质性建设。结合央企离京布局契机,谋划推动更多研发型央企来湘发展,争取一批央企研发中心布局长沙。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内,实现“世界500强”企业一级研发总部落户长沙。通过“校友回归”、“湘商回归”、“湘智兴湘”、“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等主题活动,争取一批上市公司和独角兽、瞪羚企业在长沙设立第二总部,把新的研发中心布点长沙。借助中非经贸博览会、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实现突破效应,以产业加速发展助力研发体系加速建设
突出创新系统性。围绕省重点产业倍增计划,对11条重点产业链的研发进行长期且稳定的资金、政策、金融支持。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带动上下游企业打造联合研发平台,在部分产业完成突破性创新,产出标志性成果。
突出创新前瞻性。面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强政策和项目储备,对相关企业予以基金投资、政府采购等支持,鼓励新技术拓展应用。高标准制定产业研发规划,推动长沙工程机械、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集群向世界级产业集群跃升,新能源汽车、先进储能材料、生物医药、新型合金产业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我省丰富的资源禀赋,建设中医药联合研发中心,推动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突出创新特色性。助推长沙建设全国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带动制造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充分利用长沙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等创新平台,提升智能化汽车产业竞争力。发挥有色金属、食品加工、陶瓷材料、农业技术等传统产业优势,探索建设特色产业精深加工研发中心。推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文化新业态蓬勃发展,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文化+科技”的产业集聚高地。
(三)实现协同效应,与产业同频共振全面激发研发要素活力
搭建研发资源协同平台。采取“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人才+龙头企业”的大联合机制,推动组建一批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共同攻关协同创新,加快技术成果工程应用。深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强化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作用。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梯队,着力发挥科技领军企业支撑引领作用。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执行上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支持大型集团企业以内部创新联合体的模式(非单一法人)申报高水平研发中心。对企业牵头取得的研发成果,在申报省自然基金、省科技进步奖、专利奖时,适当在数量和类别上倾斜。
提升金融协同赋能水平。在长沙创建中部金融中心过程中突出“产业”和“创新”特征,协调银行聚焦科技攻关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开发科技金融新产品。积极设立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的政府引导基金,重点做实做活天使投资、产业引导母基金和子基金群。建立重点创新平台与投资基金的合作机制,构建园区上市后备资源库与投资机构名单双向推送对接机制。
(四)实现成长效应,优化产业创新环境建设研发人才队伍
为人才成长空间“铺路”。研究建立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创业投资引才子基金,推动长沙市内省级认定人才与市级认定人才相关待遇同等政策同步。进一步完善“全职+柔性”招才引智机制,开展省属高校与在长研发机构共引共育人才试点,通过高校提供周转编,研发机构提供待遇的方式,增强人才吸引力。在人才认定时,可强化企业需求导向,避免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完全以职称、学历等硬指标来认定,提高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企业引才竞争力。积极推荐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到国际科技组织任职,拓展研发活动国际与区域合作空间。争取吸引高水平医院来长沙办分院、国内外优质高校来长沙办分校和研发机构,加快出台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拓宽人才发展渠道。
为人才成长过程“护航”。不断完善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股权期权激励机制,探索制定人才年金制度。针对科研人员反映的股权执行难、职称晋升难、兼职转换难等问题,建议省级层面进行督查,保障已经制定的政策落地见效。
为人才成长翅膀“减负”。设立创新创业专属金融产品,让研发人员有更稳定的环境去实现从0到1的突破。对国资体系的创新型企业适当放宽工资总额限制,并增加研发投入考核,降低经营性指标权重。减轻科技人才行政性事务负担,建立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容错纠错清单。
(五)实现共赢效应,用产业需求激活成果转化“一池春水”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政策落实落地。在校企合作上打破委托研发、一次付费模式,激励高校科研人才关注成果应用场景和转化效果。推动长沙市加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
强化政府引导。由政府部门牵头,在省市两级设立成果转化专项,搭建产学研交流对接平台,将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有机联系起来。建立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机制,推广“先用后付”“先投后股”等模式,降低成果转化门槛和风险。对企业购买本省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在本省转化,以及科研人员利用研发成果在本省创办科技企业的情况,按相关成交额、实缴资本金予以财政补贴。
夯实服务载体。依托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建设技术进场交易平台,完善技术经理人制度,鼓励高校建设本校成果转化投资和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和认定一批实体化运作的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集专业技术服务、孵化器、投融资为一体的成果转化综合性平台,降低小微企业研发成本,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免费开放部分服务。综合运用政策激励、合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贴等措施,加强对公益性成果转化机构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