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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与政府引导基金性质相同的定义包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产业基金等。具体包括财政系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系基金(国有投融资平台、城投、产业集团等国有企业出资)。
(一)合肥模式
合肥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政府主导”,以国家战略为指引,充分利用产业梯度转移机遇,由政府进行产业发展顶层规划,选择产业发展方向、打造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以投带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融合。
产业投向方面,以“芯屏汽合、集终生智”为主,投资阶段侧重投早、投小、投科技。主要运作模式有直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参股投资。重点以产业链思维打造产业集群,前瞻性地布局新兴产业领域,坚持全产业链招商,通过扩展产业链配套服务来形成产业集聚和上下游联动。
政策支持与基金管理方面,一是坚持政策连续性,打造尽责守信、活力创新的政商环境,以“链长制”机制构建政企利益共同体;二是坚持服务管理专业性,培养政府招投团队,着重提升投资能力,具备与市场机构对接的专业技能;三是遵循市场化机制,政府投资流程高度市场化,有效发挥政府各部门和平台企业的协同效应,针对基金投资阶段特征设置容错机制;四是加强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基金投资下沉至区县级,通过跨层级多部门联动,营造四链融合的产业培育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发展路径方面,坚持“基金+产业链”招商路径,依托合肥兴泰、合肥建投、合肥产投等国有专业投资平台开展资本招商,推动特色产业做深、潜力产业做大,探索实施“引进大项目—完善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产业基地”的培育路径。构建多元化全周期投融资体系,比如产业链初期采用国有资本直投、定增、股+债等方式引入龙头企业,产业链成熟期可以联合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设立产业基金群等。同时建立国有资本退出再投资机制,明确国有资本退出通道及退出条件。
(二)苏州模式
苏州模式是以市场为主导,结合本土轻工业经济产业优势和区域特点,坚持精细化、专业化原则,以促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引进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组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产业链生态圈。
一方面,打造硬实力。建设产业园区,提供高标准的配套基础设施和资金支持,完善机构设立、人才引进、产业扶持等政策优惠措施;重视营商环境,打造最优环境招商的比较优势;培育本土硬科技产业,通过持续提升高科技产业水平,实现以产业吸引基金、以基金促进产业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优化基金组合管理。持续扩大基金规模,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提高研发创新产出效率和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同时建立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投资基金组合,为初创企业提供风险投资、为成长期企业提供业务指导、为成熟期企业提供资本支持等。
(三)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的国资主导特征明显,强调发挥国企担当科创中心建设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产业园载体优势,形成“基金+园区”的特色运作模式。产业投向上,随着特斯拉超级工厂、中芯国际、韦尔半导体等高端制造生产线与研发中心相继落地上海,制造业成为城市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因此政府引导基金的投向主要以高端制造业为主,重点支持“3+6”新型产业体系。
发展路径上,以园区建设和基金招商为重点,通过设立上海园区高质量发展基金,在“一轴、三带、多节点”产业园区空间布局的基础上,实现园区的升级换代,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目前,上海围绕新型产业体系,共设立了53家市级特色产业园区,聚焦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园一特”优势。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服务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围绕特色产业引入产业链上特色项目,持续构建产业配套体系,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生态吸引力,强化产业集聚效应。
(四)杭州模式
杭州模式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结合,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倾向投入项目早期阶段,重点投向领域为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等产业。杭州市政府致力于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着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为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依托较为成熟的市场经验、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完善的创投机制在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方面形成比较优势。
一是多级联动、多渠道出资。2008年杭州市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始着手布局母基金,通过省市区多级联动运作,形成“大、宽、全”的政府产业基金体系,有效提高了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能力。
二是基金运作市场化程度高。杭州为浙江省头部私募证券管理人集聚度最高的城市,基金管理人遴选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标准,政府对外投资坚持“参股不控股”。参股基金按照市场价格向基金管理团队支付管理费,按照“同股同权”的市场化原则约定分配收益。
三是持续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打造基金小镇作为招商政策落地的有效载体,以“基金+基地+招商”产业培育模式引导基金集聚,形成磁吸效应。制定让利退出机制及超额收益激励政策条款,激励子基金更好地服务本地,同时健全尽职免责机制,规定如发生投资风险损失,相关决策主体在履职尽责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责任。
(五)深圳模式
深圳模式以“财政+国资”为支柱,其中财政模式以政策性母基金为核心,采用私募股权基金模式,通过撬动社会资本,并与头部GP合作,形成基金集群;国资模式以国有资本为核心,采用投资银行模式,利用并购重组、战略持股等方式引进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该模式的政府主导作用相对较弱,基本交由市场管理基金。
一方面,通过合伙协议明确政府部门、引导基金和GP的权责边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另一方面,建立市场化的遴选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公开选拔子基金的GP,适时开展子基金绩效排名,全面了解子基金的投资与目标完成情况,提升子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水平。
在基金投向管理方面,深圳市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一产业集群、一专项基金”的理念,设立“20+8”产业集群基金,促进重点产业创新转型升级。通过合理布局基金结构体系,促进产业补链强链,为本土创投机构提供稳定募资渠道的同时,引入知名创投机构优化创投生态环境。
此外,政府引导基金还发挥了纾困作用。2018年成立两只上市公司纾困私募基金,在大型企业陷入流动性危机或经营低谷的关键节点介入,顺势导入产业项目,以打造完整产业链、营造产业生态圈为战略目标,通过与社会资本组建基金或其他形式共同投资缓释风险。
(六)西安模式
西安模式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具体模式为政府引导、企业发起、社会参与。政府部门坚持“四不”原则,即不进行项目投资运作环节的审批和政策性审查,不干预基金市场化运作,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通过构建“基金+园区+产业导入”模式,联合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集团、金融机构及市场化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产业链主题基金,以及股权直投和产业并购等方式开展投资活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重点产业基金集群。比如西安市工业倍增基金集群,以传统母子基金群形式直接深入产业,调动平台机构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资源。
产业投向主要集中于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支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在创新型基金设立方面,首次提出降低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子基金门槛,提高政府出资比例至最高40%,并放宽子基金设立规模至最低5000万元,打破了子基金返投比例的限制条件,制定了更具吸引力的投资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了“投早、投小、投科技”。
(七)成都模式
近年来,成都高新区的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成效显著,通过实施“应投尽投行动计划”打造全国最大规模的区(县)级天使母基金,形成了出资比例高、地域限制少、投资弹性足、返投认定活、激励力度强五大特点。重点围绕“3+2”主导产业和21条重点产业链,按照“保送生”“高考生”“特长生”的分类标准设置天使子基金,建立差异化合作机制。对TOP级创投机构设立保送绿色通道;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通过“高考选拔制”筛选优质机构推动产业集群强链、补链;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链中的子集领域制定白名单,有针对性地引入特色基金。此外,为解决母基金募资难、GP不敢投不愿投等难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做法,加强多层级的战略协同,比如在出资环节,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最高可达50%。在激励约束方面,根据返投完成和项目上市情况,设立分档让利机制,最高可达所得收益的80%,同时给予最高50%的风险容忍度。
(八)运作模式的规律性特征
尽管地方政府结合区域特点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产业发展及管理方式等均做了创新,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地域特征和典型做法,但也体现出政企结合、产融结合等固有的特性。
在政策资金使用方面,通过“财政+国资”结合扩大资金规模,奠定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投资”的基金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地方新兴产业发展和资本增值的双赢。
在产业引育方面,围绕产业链发展已成为共识,基本遵循“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聚”的发展路径,按照“基金配套产业”的规划,采用“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双轮运作,通过投资招引重点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聚集。
在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各地政府均聚焦资金、技术、空间、政策、人才等关键要素,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平台,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和促进创业投资基金集聚。
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基本都以园区为载体,提高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标准,促进基金+产业的集聚,部分地方政府直接以园区产业为聚集点,开展精准对接,围绕园区产业链推进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