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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正在面临巨变,如今,一轮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正在全国展开。具体而言,现在清理情况如何?怎么清理?清理后怎么办?
上市公司“补税”风波背后,推进公平竞争政策,成为消除市场壁垒的一个重要内容。
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根据要求,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实施选择性、差异化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也不得在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司长周智高表示,我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措施,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取消差别化财政奖励或补贴,目的就是防止有的经营者凭借某些特殊政策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频出
6月中旬开始,上市公司迎来年报披露季。随着多个公司陆续发布年报,部分公司取得的税收奖励、财政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等被要求缴回,这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中国经营报》查询近年年报,发现企业被追回的奖励或补贴,原因大致有几种情况:有的企业因未按照招商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被要求缴回,有的则是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而被追回,有的是因为“企业取得的款项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属无效行为”被要求收回。
“其实从这些披露内容看,这些公司被追回补贴的原因不尽一致,这说明实际操作中,企业仍存在一些不合规行为。”一位财税人士对此分析。
事实上,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在财政分权治理制度下,政府间竞争的主要方式是对各种资源的竞争,而招商引资是各级地方政府一个重要手段。由于这些奖励或补贴政策直接决定着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增长水平,因此,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地方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一位咨询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招商文件中包含的优惠政策有税收返还、土地出让金优惠、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物流成本补助、一事一议政策和租金优惠等内容。
对于税收返还,则主要与企业的缴纳税收额度挂钩,奖补资金大部分来自地方政府的本级税收收入。而土地出让金优惠是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提供优惠,如先征后返、列收列支等方式,将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企业。
对企业来说,地方出台的这些优惠政策,吸引力究竟有多大?
举例来说,如果某公司要去某地级市投资,按照该地招商优惠政策,将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予支持和奖励,同时享受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80%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优惠。
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缴纳增值税100万元,地方留存50万元,最高可以获得40万元的支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100万元来算,地方留存40万元,最高也能获得32万元的支持奖励。
上述咨询公司人员介绍,随着征管手段的提升,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就可以获得财政支持奖励。“通过享受奖励,企业不仅能降低现金流压力,也能间接提高盈利能力,这可以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然而,随着各地优惠政策增多,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快速获得招商引资成果,而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这破坏了全社会的招商引资环境,同时也容易形成不正当竞争。
确保公平竞争规则,清理优惠政策
为营造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央从2000年开始,逐步清理和规范地方的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各地不得违法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在市场人士看来,此举将倒逼欠发达地区改善营商环境、完善产业链配套。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把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列为国务院的重点工作,并纳入2024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
今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条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总监许新建指出,《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商品要素的流动方面,《条例》明确,不得限制外地或者进口的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也不得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或者商品要素的流出;不得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
周智高表示,在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条例》要求,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也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价格水平,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要切实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伴随《条例》施行时间的临近,取消差别化奖励后,地方政府的招商工作如何破局?
根据审计部门的调研,当前要推进政府退出“越位”领域,通过分析地方政府对竞争性领域财政扶持的必要性,推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需求决定土地资源配置,以市场需求确定土地出让价格。
上述财税人士建议,各地可以探索以区域内龙头企业为原点,寻找和弥补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尝试打造产业集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招商。
一个可参考的案例是,浙江嘉善县互联网通信小镇,经过系统评估,小镇的创建者一次性拿出1100亩土地交给光通信领域的领军企业——富通集团,并由企业按产业链布局统一规划。
与此同时,嘉善县还邀请了100多家企业负责人实地考察,并与富通集团形成产业链关系的上下游18家企业达成了落户协议。
记者了解到,通过产业链招商,可以减少企业之间的经营成本,并通过上下游关系或协作关系,提升了企业的效益。
上述财税人士表示,产业链形成后,可以有效促进地方就业、拉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税收收入,这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开始,招商手段被限
一位地方招商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涉税的招商引资政策都已实质性暂停,不再承诺新的奖补措施,即使是以往已经承诺的措施,也暂停实施。“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既不说不执行,也不说执行”。
涉企奖补资金是指政府给予涉及企业的奖励和补贴,大部分奖补资金来自地方政府的本级税收收入,奖补额度与企业缴纳税收额度挂钩。对地方政府而言,奖补资金是招商引资的重要手段。上述招商局负责人表示,几乎所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都与财税相关,早些年是“税收返还”,近些年则以奖补资金为主。
“除去北上广深,大部分地区都是通过税收政策优惠吸引企业落地”,上述招商局负责人认为,如果以后不再有税收优惠空间,将会倒逼欠发达地区改善营商环境、完善产业链配套。
目前,上述招商局负责人正在研究上级政府出台的“双招双引”激励政策。他说,上级政府出台政策,下级政府结合实际也在出台政策,但是,现在上级政府要求各个下级政府不准“内卷”,若要突破政策,需要“打报告”。
税收奖补是地方政府招商的利器,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上述招商局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从这几年感受来看,很多南方的企业到北方投资,一方面是冲着成本来的,因为北方的土地成本、人力成本相比南方要低很多;另一方面就是冲着优惠类政策。”
该招商局负责人说,地方政府给企业减免和减半征收的都来自地方本级税收分成部分,以奖补资金的名义给予企业,返还的比例相对较高,能大幅度降低企业成本。
经济观察报获得的某地一份招商引资扶持激励政策显示:“项目投资规模、效益产出、税收贡献等指标须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作为兑付政策的依据。其中,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新引进的征地工业项目,在项目投产后5年内,前三年每年按照该项目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补助给企业。第四、五年,每年按照该项目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补助给企业。”
此外,对新引进的总部机构、区域性功能机构和总部经济企业等总部经济项目,该政策要求,自开始纳税之日起,地方政府分级次对企业进行为期5年的奖励:按照年实缴工商税收的额度不同,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60%、80%予以奖励。
上述招商局负责人讲述了一个案例,他说,当时从某发达地区招商引资了一家科技企业,整体搬迁到当地。为了吸引该企业搬迁,当地政府给了独栋的办公区,用每年的税收本级留成来抵办公楼房款,几年后,办公楼产权就属于该公司。同时该企业还会享受各级政府的补助、税收优惠。
在各地“强省会”的政策下,欠发达城市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的招商引资面临巨大压力。经济观察报了解到,该招商局负责人所在的地区非常重视招商引资任务。每年市内各区县都会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排名,一个月公布一次,排名前列给小红旗,倒数的给小黄旗,黄旗意味着警告,得小黄旗的人还要表态发言。
现在审计署工作会议提出要求的风声已经开始让这位招商局负责人担心。他觉得,万一政策不能全国统一,很容易出现新的“洼地”,“我们迫切想知道,上级政府部门是什么政策导向,会不会全国’拉平’”。
处在竞争关系中的地方政府都在盯着政策的变化,这位招商局负责人表示,其在和企业沟通时会坦诚告知当前一些政策已暂停,要等上级政策出台,但也会和企业说,虽然当前承诺得少,但以后实际操作中会比承诺得多。